一、宗教管理体制滞后、法治缺失带来宗教乱局
二、宗教立法是实现社会和谐之路
三、政教关系要转向政教分离
四、政府管理应该放弃工具主义,恪守价值中立
五、宗教团体法人资格的获得问题
六、宗教立法应该怎么处理教产问题
七、宗教立法怎么处理宗教组织的对外交往问题
八、宗教立法如何对待官办宗教
九,各界对宗教立法有无基本共识
十、为什么需要单独的宗教基本法
一、宗教管理体制滞后、法治缺失带来宗教乱局
二、宗教立法是实现社会和谐之路
三、政教关系要转向政教分离
四、政府管理应该放弃工具主义,恪守价值中立
五、宗教团体法人资格的获得问题
六、宗教立法应该怎么处理教产问题
七、宗教立法怎么处理宗教组织的对外交往问题
八、宗教立法如何对待官办宗教
九,各界对宗教立法有无基本共识
十、为什么需要单独的宗教基本法